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跟单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信用证以其是否跟随单据,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大类。跟单信用证,有时也称为“银行家的商业信用证(banker’s commercial credits)”及“银行商业信用证(commercial letters of credit)”,为国际货物买卖的卖方提供担保,确保他能够在货物装运后获得付款,即使买方无法付款或买方的票据被拒收(dishonoured)。

一单涉及跟单信用证的国际货物买卖通常涉及以下流程:


银行在跟单信用证体系中的作用

当开证行收到全套符合要求的文件后,开证行会将约定的货款付给卖方(或受益人)。通常,开证行要求卖方将单据交给其本国的银行,该银行作为议付行。议付行将全套完整的单据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将这些文件转交给买方(开证申请人)。

为使跟单信用体系运转良好,削弱卖方和买方的风险,卖方提供给银行的文件必须具有可靠性和真实性,而且执行贸易合同的承运人必须是值得信赖的。当然,银行本身的可信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卖方提供的文件符合跟单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则履行付款义务。但是银行不担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果银行发现单据不符或文件失效,这时跟单信用证就失效了。银行审核单据的正确性时非常谨慎,单据之间内容是否相符,单据与信用证是否相符,这是银行接受议付或拒付或拒绝议付的根本原因。

跟单信用证体系下,银行操作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例如,银行处理原产地证明时,并没有考虑货物的实际状态,银行只考虑文件内容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但是,有些文件银行是不予考虑的,如印刷在提单背面的条款,银行处理单据的准则是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跟单信用证体系下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