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
装运通知的基本概念
装运通知也叫装船通知,主要指的是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发给进口方的包括货物详细装运情况的通知,其目的在于让进口商做好筹措资金、付款和接货的准备,如成交条件为FOB/FCA、CFR/CPT等还需要向进口国保险公司发出该通知以便其为进口商办理货物保险手续。这项通知,大多以电报方式为之,然也有用航邮方式的。通知以英文制作,无统一格式,内容一定要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一般只提供一份。
在装运货物后,按照国际贸易的习惯作法,发货人应立即(一般在装船后3天内)发送装运通知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从而方便买方办理保险和安排接货等事宜。如卖方未及时发送上述装运通知给买方而使其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或接货,卖方就应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装运通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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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名称
- 主要体现为:Shipping/Shipment Advice, Advice of shipment等,也有人将其称为shipping statement/declaration,如信用证有具体要求,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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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象
- 应按信用证规定,具体讲可以是开证申请人、申请人的指定人或保险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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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
- 主要包括所发运货物的合同号或信用证号、品名、数量、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开航日期、启运地和目的地、提运单号码、运输标志等,并且与其它相关单据保持一致,如信用证提出具体项目要求,应严格按规定出单。此外通知中还可能出现包装说明、ETD(船舶预离港时间)、ETA(船舶预抵港时间)、 ETC(预计开始装船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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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和发出日期
- 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约定的时间,常见的有以小时为准(Within 24/48 hours)和以天(within 2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为准两种情形,信用证没有规定时应在装船后立即发出,如信用证规定“Immediately after shipment”(装船后立即通知),应掌握在提单后三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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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
- 一般可以不签署,如信用证要求“certified copy of shipping advice”,通常加盖受益人条形章。
装运通知的注意事项
- CFR/CPT交易条件下拍发装运通知的必要性。因货物运输和保险分别由不同的当事人操作,所以受益人有义务向申请人对货物装运情况给予及时、充分的通知,以便进口商保险,否则如漏发通知,则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仍由受益人承担。
- 通知应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内容、份数发出。
- 几个近似概念的区别。shipping advice(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受益人)发给进口商(申请人)的;shipping instructions 意思是“装运须知”,一般是进口商发给出口商的;shipping note/ bill指装货通知单/船货清单;shipping order简称S/O,含义是装货单/关单/下货纸(是海关放行和命令船方将单据上载明的货物装船的文件)。
装运通知在POCIB中的应用
在POCIB中,装运通知的发送和发送磋商邮件一样,是通过消息系统进行的。通常出口商在货物报关并自动出运后,就应及时向进口商发送此通知。
具体方法:
- (1)出口商打开My Business(我的订单),在“业务履约”页面,选择进入相应的业务条目;
- (2)在弹出的业务详细资料画面中,点击“业务联系”;
- (3)点击“写消息”按钮,输入消息标题,选择业务种类为“通知装运”,并填写通知的内容(通常包括船名、航次、开船日期、预计到达日期等内容);
- (4)点击“发送消息”。进口商登录后,可通过消息系统提醒收到该装运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