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条款(Shipment Clause)

装运条款的基本概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装运条款,又称交货条款,主要指国际货物运输的装运条件和相互责任。从法律上讲,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装运地、目的地装运和交接货物,如果提前或推迟、改港、改装运地或到货地,均构成违约(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因此,合同中的装运条款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


装运条款的内容

装运条款的内容可因采用的贸易术语、运输方式以及船舶的经营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装运条款应包括装运时间、装运地和目的地、分批装运和转运,在程租船运输的情况下,还应包括装运通知、滞期速遣以及装运单据等内容。


装运条款常见示例

装运条款内容较多,常见装运条款示例如下:

(1)“收到信用证后45天内装运,买方必须最迟于××天将L/C开抵卖方。”

(2)“2017年5月前装运,由上海经香港至伦敦,5,000公吨分三批等量装运,每批相隔20天。”

(3)“2017年1/2月每月平均装运”
装运港:上海/天津
目的港:鹿特丹/安特卫普,选港附加费由买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