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PACKING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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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箱单的概念
装箱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通常可以将其有关内容加列在商业发票上,但是在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就必须严格按信用证约定制作。类似的单据还有:重量单、规格单、尺码单等。其中重量单是用来列明每件货物的毛、净重;规格单是用来列明包装的规格;尺码单用于列明货物每件尺码和总尺码,或用来列明每批货物的逐件花色搭配。
装箱单名称应按照信用证规定使用。通常用“PACKING LIST”、“PACKING SPECIFICATION”或“DETAILED PACKING LIST”。如果来证要求用“中性包装单”(NEUTRAL PACKING),则包装单名称打“PACKING LIST”,但包装单内不打卖方名称,不能签章。
装箱单样本
装箱单填写说明
出单方(Issuer)
受单方(To)
- 受单方的名称与地址,与发票的受单方相同。多数情况下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并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不填,或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装箱单号
- 装箱单号码,在表头上方显示。
发票号(Invoice No.)
- 与发票号码一致。
日期(Date)
-
装箱单缮制日期。应与发票日期一致,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及提单日期。
唛头及件数编号(Marks and Numbers)
- 与合同一致。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 要求与发票一致。
- 货名如有总称,应先注总称,然后逐项列明每一包装件的货名、规格、品种等内容。
外包装件数(PACKAGE)
- 填写每种货物的包装件数,最后在合计栏处注外包装总件数。
在POCIB中,合同中的数量一般为销售数量,外包装件数则需通过计算得出,计算方法请参考帮助。如:“100CARTONS”。(注意单位的单复数)
毛重(G.W)
-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毛重和此包装件内不同规格、品种、花色货物各自的总毛重,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毛重。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 如:2588.36 KGS。(小于或等于1公斤的填单数KG)
在POCIB中,本栏须分别填入数值与单位,计算方法可查看国内工厂网站中“商品相关计算方法”。
净重(N.W)
-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净重和此包装件内不同规格、品种、花色货物各自的总净重,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净重。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 如:760 KGS。(小于或等于1公斤的填单数KG)
在POCIB中,本栏须分别填入数值与单位,计算方法可查看国内工厂网站中“商品相关计算方法”。
箱外尺寸(Meas.)
-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体积,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体积。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1623.548 CBM。
- 在POCIB中,本栏须分别填入包装数量与单位,计算方法为:总销售数量/单位包装数后进位取整。
- 例如:
- 105件02001男式睡衣,每箱20件,箱数为105/20=5.25,进位取整得6。
Total
- 货物总计,分别填入所有货物累计的总包装数、总毛重、总净重和总体积(包括相应的计量单位)。
SAY TOTAL
- 以大写文字写明总包装数量,必须与数字表示的包装数量一致。
- 例如:
- FOUR THOUSAND FOUR HUNDRED CARTONS 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