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买卖双方经过交易磋商,对交易的条件或条款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在国际贸易上并不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只要双方互相遵守诚信原则,一方交货另一方付款,贸易过程就已结束。但是由于国际关系复杂、政局变化莫测,再加上各国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不一、联络通讯不便、贸易对手的信用等因素,签订合同可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最好以书面形式加以订立。
合同的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书面合同的名称没有特定的限制,我国的外贸实践中,主要采用的有合同和确认书这两种形式,此外,协议书(Agreement)和备忘录(Memorandum)也有用的,有时国外客户还将他们拟制的订单或定单要求我方签署,这里就主要的形式作简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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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Contract):
- 交易成立后,由当事人的一方将交易内容制成合同,然后由双方共同签署,这种合同的内容比较全面详细。由卖方制作的称为“售货合同”(Sales Contract);由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如果是由买卖双方互派代表会同制作,当场签字的,则可称为“购销合同”(Sales and Purchase Contract),但这种情形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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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书(Confirmation):
- 是合同的简化形式,通常由一方制作确认书一式两份,拟好并签名后寄给对方,对方经审核同意并签字确认,保留一份,同时将另一份寄还。由卖方制作的称为“售货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由买方制作的则称为“购货确认书”(Purchase Confirmation),效力与买卖合同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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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Order or Order Sheet):
- 由买方制作,为向卖方发出的订购货物的书面凭据。通常由买方制作订单一式两份,拟好并签名后寄给卖方,卖方对订单的内容若无异议,可签名后再寄还一份给买方,即具备成交签约的法定效力。
合同的内容
书面合同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合同的约首、本文和约尾,而这三个部分又各自包含不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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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首:
- 即合同的首部,主要包括合同名称、编号、缔约日期及地点、缔约当事人的名称及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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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 是合同的主体,具体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又可分为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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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尾:
- 即合同的尾部,通常写明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合同正本的份数、附件及其效力,以及双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
- 书面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政策,做到内容完备、条款明确、文字严密,并与交易磋商的内容相一致。一经签订,即成为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文件。
签订合同在POCIB中的应用
在POCIB中,合同包含了在磋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以下几点内容:商品的详细资料、价格条款、运输方式及港口的选择、保险条款 、随附单据的选择等。
进入业务磋商阶段的业务,可由出口商起草合同并发给进口商签字确认。在签订合同前,进出口双方还需先到银行开立一般账户(交易币别非本国货币的情况下才需开立)。
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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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操作:
- (1)进入“My Business(我的订单)”的“业务磋商”页面,选择相应的业务条目;
- (2)在弹出的业务详细资料画面中,点击“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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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画面下方的“起草合同”,打开合同,仔细填写。填写过程中可随时“检查合同”,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合同”;
- (4)合同盖章后,点“发送合同”,系统将自动把合同发给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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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操作:
- (1)收取并查看出口商发送合同的通知;
- (2)进入“My Business(我的订单)”的“业务磋商”页面,选择相应的业务条目;
- (3)在弹出的业务详细资料画面中,点击“业务合同”,查看合同内容;
- (4)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点合同下方BUYERS栏的“盖章”,然后再点画面下方“确认合同”按钮(如果发现合同有错误,也可点“拒绝合同”,让出口商修改合同后再重新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