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贸易(Renting Trade)

租赁贸易的基本概念

租赁贸易(Renting Trade)是指企业之间较长期的动产租赁。租赁对象主要是资本货物,包括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建筑机械、医疗器械、飞机船舶,直至各种大型成套设备和设施等。出租人一般为准金融机构,即附属于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的租赁公司,也有专业租赁公司或生产制造商兼营自己产品的租赁业务。承租人通常为生产或服务企业。

租赁贸易是在信贷基础上进行的。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所需设备,承租人则按租赁合同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租金、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取得的是使用权。租赁期一般较长,是一种以融物的形式实现中长期资金融通的贸易方式。

租赁贸易是当代经济交易中最为活跃的一种贸易方式。发达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有三分之一以上是通过租赁贸易方式实现的,无论在国内或国际贸易中,租赁市场是一个对供需双方均有十分吸引力的市场。

租赁贸易往往是三边贸易,即有三个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和供应商后,由租赁公司洽谈购买;一般程序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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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贸易中,除非承租人自身有足够好的信誉,经租赁公司评估后,在一定额度内实现租赁、通常租赁公司要求承租人提供经济担保人,比如,银行、投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出具的保函。


租赁贸易的作用

租赁贸易实质上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信贷的一种交易方式。 从利用外资、引进设备的角度看,它与一般的中长期信贷和延期付款有相似之处,但对供需双方来说,有其特有的优越性。

对承租人而言

对出租人而言


租赁贸易的种类


租金和租期

构成租金的主要项目包括租赁标的物的购置成本、租赁期间的利息和费用、经营开支、税收和利润。一般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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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利息是最关键的一个项目。它和租期有关、租期愈长,相应的利率就愈高、也和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以及所享受的减免税优双有关。

融资租赁是一次性租赁故租期最长可与设备使用的有效期一致、但如果承租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在不造成企业负担过重的情况下,缩短租期,有利于减少利息负担。


国际租赁贸易的一般做法

以融资租赁为例说明国际租赁贸易的一般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