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承兑交单,是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承兑汇票为条件,也就是说,买方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后,即可从代收行取得货运单据,凭此提取货物,等到汇票到期日,买方再付款。
付款交单指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
在承兑交单和付款交单支付方式下,当代收行(进口地银行)收到卖方的托收单据后,会出具一份“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给客户,通知是否有不符点。如果单据有不符点,银行在对外发出拒付电后,需收到申请人表示接受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才可能对外付款或承兑。如果单据无不符点,银行也必须在单据到达后的规定期限内对外付款或发出承兑电,即使还未收到申请人回复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样本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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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OCIB中,进口地银行收到出口商寄送的托收单据后,系统会邮件通知进口商前往赎单,同时生成一份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到进口商的单据列表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内容为银行自动生成,无需进口商填写,只需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在“同意即期付款”或“同意承兑并到期付款”前的“□”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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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A或远期信用证方式下,必须选择“同意承兑并到期付款”;在D/P方式下,必须选择“同意即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