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条款(Quality of Commodity Clause)
商品品质的基本概念
商品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如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和机械性能、生物学特征及造型、结构、色泽、味觉等综合性技术指标。就对外贸易而言,它还包括包装和市场适应等社会属性。
在国际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可分为两大类:用样品表示和用文字或图表表示。
- 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也称用实物表示商品品质,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和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能够代表该批商品平均品质的少量实物,在贸易中作为交货的依据。
- 用文字或图表表示商品品质一般有四种表示方法:
-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
- (2)凭商标或牌号;
- (3)凭产地名称;
- (4)凭说明书和图样。
品质条款的基本概念
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英国货物买卖法把品质条件作为合同的要件(Condition)。《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货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这就进一步说明了品质的重要性。
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主要列明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标准、商标或牌名等项内容,如果是凭样品买卖,则要列名样品的编号或寄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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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品名是对成交商品的描述,是构成商品说明(Description)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品名的规定,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有时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但有的商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品种、等级和型号,也可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作为进一步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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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品质表示方法
-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不同,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除了要列名商品的品名外,还应订明样品的编号,必要时还要列出寄送的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明确规定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标准、品牌或产地名称等内容。在凭说明书和图样表示商品品质时,还应在合同中列出说明书、图样的名称、份数等内容。
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品质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拟订时要注意下列几点问题:
- 品质条款的内容和文字,要做到简单、具体、明确,既能分清责任又能方便检验,应避免使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笼统字眼。
- 凡能采用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的商品,应订明幅度的上下限或公差的允许值。如所交货物的品质超出了合同规定的幅度或公差,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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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可有一定幅度范围内的差异,只要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范围,买方就无权拒收货物,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初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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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是指工业制成品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差。在品质公差范围内买方无权拒收货物,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工业制成品。
- 应注意各品质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