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etter of Credit)

可转让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可转让信用证指经出口商请求,进口商同意,由开证银行开立可转让信用证,并载明授权受益人(即原信用证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所列金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出口商以外的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Second Beneficiary)有权使用转让后的权力。这种转让称一次转让, 但第二受益人不得再作转让。

第二受益人称受让人(Transferee)承担交货的职责,但原信用证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对契约所列的诸条款承担责任。

凡可转让信用证必须载明如下文句,以示其功能:


可转让信用证适用的贸易方式


可转让信用证的功能与转让方式


可转让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1.中间商申请转让

2.转让行办理信用证转让并通知实际供货人

3.实际供货人发货并提示单据、指定银行(转让行)审单付款或承兑或议付。

4.转让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和汇票、中间商替换发票和汇票,转让行将二者差额支付给中间商

5.转让行向开证行寄单索偿

可转让信用证的业务是在一般信用证业务流程之中,加进了上述1-4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