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检(Export Inspection)
出口报检的基本概念
2018年4月20日起,原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正式并入中国海关。2018年6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取消通关单。
出口检验,指出口国政府机构依法所做的强制性商品检验,以确保出口商品能符合政府法规规定。其目的在于提高商品质量,建立国际市场信誉,促进对外贸易,保障国内外消费者的利益。目前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为海关。
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表》的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出口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由海关检验出证的商品,在完成备货后,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内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检验范围与期限
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
-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表》(简称《目录表》)内的出口商品;
- (2)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
- (3)贸易性出口动植物产品的检疫;
- (4)出口危险物品和《目录表》内商品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 (5)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的船舱和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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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关国际贸易条约、信用证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
-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海关检验的出口商品。
需检验的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时间。经海关检验合格发给检验证书或者放行单的出口商品,一股应在证单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装运出口,鲜活类出口商品应当在两周内装运出口。超过上述期限的应向海关重新报验,并交回原签发的所有检验证书和放行单。
出口报检的程序
我国出口商品检验的程序,主要包括3个环节:申请报检、检验、签证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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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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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施行出口检验的商品,报检人应于出口前,详细填写《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Export Inspection),每份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仅限填报一个合同、一份信用证的商品。对同一合同、同一信用证,但标记号码不同者,应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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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了申请单,还应同时提交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与合同附件、信用证、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厂检单、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等必要的单证,向商品存放所在地的检验机构申请检验,缴交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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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 检验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检。
- (1)抽样:检验机构接受报检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抽样时,要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检验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 (2)检验:检验机构首先应当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中关于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然后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检、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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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与放行:
- 海关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出口企业即凭此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关出口。
检验证书的种类
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国际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商检证书的种类和用途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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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 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法定检验商品的证书,是进出口商品报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商检机构签发的放行单和在报关单上加盖的放行章有与商检证书同等通关效力;签发的检验情况通知单同为商检证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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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or Quantity)。
- 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签发提单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出口商品的重量证书,也是国外报关征税和计算运费、装卸费用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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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spection Certificate)。
- 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或食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禽畜罐头、冻兔、皮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进口国通关输入的重要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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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spection Certificate)。
- 也称健康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ealth),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验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冻鱼、冻虾、食品、蛋品、乳制品、蜂蜜等,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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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isinfection)。
- 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安全卫生的证件。适用于猪鬃、马尾、皮张、山羊毛、羽毛、人发等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国外通关验放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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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 是用于证明出口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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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
- 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的证件。适用于进口商品发生残、短、渍、毁等情况;可作为受货人向发货人或承运人或保险人等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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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Cargo Weight & / or Measurement)。
- 是证明进出口商品的重量、体积吨位的证件。同时亦可作为计算运费和制订配载计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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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证明书(Certificate of Value)。
- 作为进口国管理外汇和征收关税的凭证。在发票上签盖商检机构的价值证明章与价值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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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
- 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舱清洁、密固、冷藏效能及其他技术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完整与安全的要求。可作为承运人履行租船契约适载义务,对外贸易关系方进行货物交接和处理货损事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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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丝品级及公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for Baw Silk Classification & Condition Weight)。
- 是出口生丝的专用证书。其作用相当于品质检验证书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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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
- 是出口商品在进口国通关输入和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和证明商品产地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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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口检视证书、监视装/卸载证书、舱口封识证书、油温空距证书、集装箱监装/拆证书。
- 作为证明承运人履行契约义务,明确责任界限,便于处理货损货差责任事故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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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租箱交货检验证书、租船交船剩水/油重量鉴定证书。
- 可作为契约双方明确履约责任和处理费用清算的凭证。
出口报检在POCIB中的应用
在POCIB中,海关(检验检疫)除了可以办理普通出口报检,还可办理申请产地证书。
出口报检的具体流程为:
- (1)出口商进入My Business(我的订单)的“业务履约”页面,选择进入相应的业务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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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单据中心”,添加“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并填写。
- (3)进入My City(城市中心)里的“海关(检验检疫)”,点击“出口报检”按钮,选择相应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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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添加单据”按钮,选择单据“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信用证方式下还需提交“信用证,如果修改过信用证还需提交“信用证修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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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办理”按钮,完成出口报检。等待一段时间后,将收到海关签发的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上勾选申请的检验证书(包括“品质证书”、“健康证书”、“数量/重量证书”和“植物检疫证书”等,如果没有勾选则不签发)。
注意:
1.在MY CITY(城市中心) 海关建筑点击“访问网站”至“HS编码”页面查询,只需要输入商品详细资料里的商品H.S编码,看查询结果里的监管条件,有B的商品需要出口报检;若合同中的(Documents栏位)选择了任意商检证书(品质证书、质量证书、重量证书、健康证书),即使监管条件没有B,也需出口报检;
2.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中勾选的商检证书必须与合同中勾选的商检证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