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指南
申请仲裁须知
点击如图所示的仲裁按钮,可打开POCIB仲裁网站。
欢迎垂询POCIB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果您/您公司准备通过本会的仲裁向对方索赔或者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请关注下列申请仲裁须知:
一、到本会仲裁,需要您/您公司符合POCIB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规定的申请条件。
注:申请条件请具体查看“申请仲裁规则”。 |
二、同时,请提交以下信息:
(一)争议的合同号。
(二)争议的合同业务类型(该笔交易是出口还是进口)。
(三)争议的金额币别以及数额。
(四)被申请人公司全称(英)。
(五)被申请人公司地址(英)。
(六)被申请人法人代表(英)。
(七)被申请人所属国家。
(八)仲裁请求。
注:以上信息均可以在MY BUSINESS(我的订单) 该笔业务的“基本情况”、“业务合同”里查询。 |
三、请申请人按照仲裁费用表的规定交纳仲裁相关费用。仲裁费由申请人承担;如果撤销案件或者和解案件的,仲裁相关费用不予退还。仲裁相关费用需用本币支付,本币不足时,请先去银行结汇。
四、出现贸易纠纷,进出口商应该尽量协商解决争议。协商无果再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不会加分。申请仲裁本身有一定的风险,在POCIB中仲裁案件胜诉概率高,但结合现实中仲裁案件的高风险及不确定性,POCIB中仲裁案件并不是100%胜诉,但是败诉几率相对较低,请您慎重选择!
申请仲裁流程
POCIB中申请仲裁流程如下图所示:
申请仲裁规则
请注意: |
第一节 申请条件
在POCIB中符合以下情形可以向POCIB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案件类型一:出口商未出运或未交单/进口商未付款
备注:案件类型一主要针对进出口双方签完合同不履约的案件,合同具有法定效益,请谨慎交易,诚信履约。 |
案件类型二:出口商已出运已交单/进口商已付款
备注:这里的30、45、60、90小时与POCIB中支付方式相对应,POCIB合同支付方式中的1DAY为现实中的1小时。24小时为进出口商自行协商解决争议的时间。 |
第二节 仲裁申请
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人仲裁申请时开始。
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按照仲裁委员会设定并在仲裁委员会网上提交以下信息:
1、争议的合同号。
2、争议的合同业务类型(出口或者进口)。
3、争议的金额币别以及数额。
4、被申请人公司全称(英)。
5、被申请人公司地址(英)。
6、被申请人法人代表(英)。
7、被申请人所属国家。
8、仲裁请求。
备注:相关信息可以在MY BUSINESS (我的订单)该笔业务的“基本情况”与“业务合同”里查询。 |
(三)按照仲裁费用表的规定交纳仲裁相关费用。
(四)案件受理后系统会向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通知),提示被申请人若在8小时内不履行完合同义务,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将被审理。
备注:这里的8小时为调解时间,由进出口商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
第三节 调解
调解时间为8小时,如果被申请人在这8小时内完成合同义务,则调解成功,案件不被审理。如果被申请人在这8小时内没有完成合同义务(出口商需完成出运和交单,进口商需完成付款),则调解失败,案件被审理裁决。
备注:这里的调解为虚拟调解,进出口商需要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
第四节 审理
仲裁庭审理案件(程序自动处理需要等待1小时)。
第五节 裁决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一: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本案涉及金额(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裁决结果二:
(1)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一笔合同只能被审理裁决一次,得出一个裁决结果。符合裁决结果一的合同,进出口商该笔合同自动进入历史业务。符合裁决结果二的合同,申请人不可再次提出仲裁请求,只可自行与被申请人协商解决争议。注意:申请仲裁本身有一定的风险,在POCIB中仲裁案件胜诉概率高,但结合现实中仲裁案件的高风险及不确定性,POCIB中仲裁案件并不是100%胜诉,但是败诉几率相对较低,请您慎重选择! |
仲裁案件撤销
申请人申请仲裁后,在案件被审理前可以根据需要撤案。
撤销案件,仲裁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撤案后,申请人也可以根据需要重新申请仲裁,但需再次支付仲裁相关费用。
申请仲裁案例
出口商申请仲裁(案例1-4)
案例1.
D/A买卖合同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Lennyde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11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Helen
国家: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Contract01
业务类型:出口
争议金额:币别:日元(JPY) 金额:49500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SAKUS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11 Room ,2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isa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是由于在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的支付条件下,进口商樱花贸易收到通知赎单30+24小时后不支付货款而产生的合同履行争议案件。
关键词:D/A 、出口商收不到货款
案情:
2019年1月11日,申请人德国莱尼登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樱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木雕装饰买卖合同Contract01,合同支付条款为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申请人按照合同要求在1月15日顺利安排出运并完成交单,被申请人在1月15日8时整收到进口地银行通知赎单的消息提醒后完成承兑、销货,之后被申请人无故拒绝支付货款,于2019年1月17日14时仍未完成“汇票到期付款”步骤,距离进口商收到进口地银行通知赎单的消息提醒已超过30+24小时。
为此,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于2019年1月17日14时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1月17日14时—2019年1月17日22时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1月17日22时—2019年1月17日23时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JPY49500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案例2.
T/T买卖合同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Lennyde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11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Helen
国家: 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Contract02
业务类型:出口
争议金额: 币别:美元(USD) 金额:300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SAKUS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11 Room ,2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isa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是在T/T 100% WITHIN 30DAYS AFTER SHIPMENT DATE的支付条件下,出口商“寄送货运单据”已经完成,且“出运”已完成30+24小时后,进口商无故不付款而产生的合同履行争议案件。
关键词:T/T , 出口商收不到货款
案情:
2019年1月31日,申请人德国莱尼登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樱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男士T恤买卖合同,合同号为Contract02。合同总金额:USD30000,支付条款为T/T 100% WITHIN 30DAYS AFTER SHIPMENT DATE。申请人按照合同要求在2月13日8时顺利安排出运并完成“寄送货运单据”这一步骤,但被申请人于2019年2月15日14时仍未完成“付款”步骤,协商无果,现离出运时间已超过54小时。
为此,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15日14时—2019年2月15日22时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15日22时—2019年2月15日23时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USD300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案例3.
T/T买卖合同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Lennyde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11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Helen
国家: 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Contract03
业务类型:出口
争议金额:币别:欧元(EUR) 金额:525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SAKUS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11 Room ,2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isa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是由于在T/T30% IN ADVANCE AND 70% WITHIN 30 DAYS AFTERSHIPMENT DATE的支付条件下,出口商“出运”已超过30+24小时,进口商无故不愿履行“支付尾款”这一步骤而产生的合同履行争议案件。
关键词:T/T (30%+70%) ,出口商收不到货物尾款
案情:
2019年1月31日,申请人德国莱尼登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樱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18K白金吊坠买卖合同,合同号为Contract03。合同总金额:EUR75000,支付条款为T/T30% IN ADVANCE AND 70% WITHIN 30 DAYS AFTERSHIPMENT DATE。申请人按照合同要求2月13日8时顺利安排出运,之后一直到2019年2月15日14时被申请人无故依旧不愿进行尾款支付,期间已超过54小时。
为此,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15日14时—2019年2月15日22时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15日22时—2019年2月15日23时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EUR525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案例4.
不按合同规定履约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30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Anna
国家: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Sale001
业务类型:出口
争议金额:币别:欧元(EUR) 金额:300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33 Room ,10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ucas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支付条件为L/C AT SIGHT,进口商确认合同后48小时内未完成“申请开证”的步骤,导致出口商无法继续业务。
关键词:L/C,进口商违约不开立信用证
案情:
2019年2月1日 8点,申请人德国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出口买卖合同,合同号为Sale001。合同总金额:EUR100000,支付条款为L/C AT SIGHT。进口商日本进出口有限公司确认合同后48小时内未完成“申请开证”的步骤,导致出口商德国进出口有限公司无法继续业务。
为此,2019年2月3日 8点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3日 8点-2019年2月3日 16点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3日 16点-2019年2月3日 17点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EUR300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进口商申请仲裁(案例5-9)
案例5.
D/A(空运)买卖合同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Lennyde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11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Helen
国家: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Contract04
业务类型:进口
争议金额:币别:欧元(EUR) 金额:750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SAKUS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11 Room ,2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isa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是由于在空运的情况下,支付条件为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进口商“汇票付款”步骤完成24小时后,出口商“出运”步骤未完成而产生的合同履行争议案件。
关键词:D/A 空运,进口商收不到货物
案情:
2019年1月31日,申请人德国莱尼登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樱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18K白金吊坠买卖合同,合同号为Contract04。合同总金额:EUR75000,支付条款为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申请人在2月6日12时完成“汇票到期付款”这一步骤后,一直到2月7日12时,被申请人仍旧没有完成出运步骤。
为此,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7日14时-2019年2月7日22时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被申请人自觉在接到仲裁通知后8小时内完成了该笔合同。
案例6.
TT买卖合同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Lennyde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11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Helen
国家: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Contract04
业务类型:进口
争议金额:币别:美元(USD) 金额:300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SAKUS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11 Room ,2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isa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是由于T/T 100% WITHIN 30DAYS AFTER SHIPMENT DATE的支付条件下,进口商“付款”步骤完成,出口商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继续履行,以至于在进口商付款24小时后“出运”和“寄送货运单据”步骤仍未完成而产生的合同履行争议案件。
关键词:前T/T,进口商收不到货物
案情:
2019年1月31日,申请人德国莱尼登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樱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男士T恤买卖合同,合同号为Contract05合同总金额:USD30000,支付条款为T/T 100% IN ADVANCE。申请人按照合同要求在2月2日13时完成全额付款,然而进口商无故不履约以至于到2019年2月3日13时仍未完成“出运”步骤,期间已超过24小时。
为此,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3日13时—2019年2月3日21时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3日21时—2019年2月3日22时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USD300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案例7.
T/T买卖合同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Lennyde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11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Helen
国家: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Contract06
业务类型:进口
争议金额:币别:日元(JPY) 金额:29700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SAKUS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11 Room ,2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isa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是在T/T 60% IN ADVANCE AND 40% WITHIN 30DAYS AFTER SHIPMENT DATE的支付条件下,买方支付定金之后,卖方无故不出运,从而产生的合同履行争议案件。
关键词:T/T, 进口商收不到货
案情:
2019年1月31日,申请人德国莱尼登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樱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木雕装饰买卖合同,合同号为Contract06。合同总金额:JPY4950000,支付条款为T/T 60% IN ADVANCE AND 40% WITHIN 30DAYS AFTER SHIPMENT DATE。申请人于2月1日9时整,完成定金JPY2970000支付,之后被申请人无故不备货以至于2月2日9时整仍未完成备货出运的步骤,已超过24小时合理缓冲时间。
为此,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2日9时-2019年2月2日17时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2日17时-2019年2月2日18时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JPY29700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案例8.
T/T买卖合同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Lennyde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11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Helen
国家: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Contract07
业务类型:进口
争议金额:币别:欧元(EUR) 金额:225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SAKUSA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11 Room ,2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isa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支付条件为T/T 70% IN ADVANCE AND 30% WITHIN 30DAYS AFTER SHIPMENT DATE,进口商“付尾款”步骤,出口商无故在收到尾款之后24小时仍未完成寄单步骤。
关键词:T/T 空运,进口商收不到货物
案情:
2019年1月31日,申请人德国莱尼登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樱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18K白金吊坠买卖合同,合同号为Contract07。合同总金额:EUR75000,支付条款为T/T 70% IN ADVANCE AND 30% WITHIN 30DAYS AFTER SHIPMENT DATE。申请人在2月6日12时完成“支付尾款”这一步骤后,被申请人一直到2月7日12时,都没有完成“邮寄单据”。
为此,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7日12时-2019年2月7日20时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2月7日20时-2019年2月7日21时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EUR225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案例9.
不按合同规定履约争议
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Germany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公司地址(英):NO.300 , Kurfurstendamm , berlin , Germany
法人代表(英):Sun
国家:德国(Germany)
合 同 号:Sale002
业务类型:进口
争议金额:币别:欧元(EUR) 金额:60000
被申请人
公司全称(英):JAPAN IMPORT & EXPORT COMPANY
公司地址(英):233 Room ,10 Building, Tokyo,Japan
法人代表(英):Lucy
国家:日本(Japan)
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提要:本案支付条件为D/P AT SIGHT,进口商德国进出口有限公司确认合同后48小时,出口商日本进出口有限公司无故不履约,未完成“出运”和“交单”的步骤。,导致进口商德国进出口有限公司无法继续业务。
关键词:D/P,出口商无故不履约
案情:
2019年1月11日 8点,申请人德国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本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进口买卖合同,合同号为Sale002。合同总金额:EUR200000,支付条款为D/P AT SIGHT。进口商德国进出口有限公司确认合同后48小时内,出口商日本进出口有限公司无故不履约,未完成“出运”和“交单”的步骤。,导致进口商德国进出口有限公司无法继续业务。
为此,2019年1月13日 8点申请人依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调解: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1月13日 8点-2019年1月13日 16点期间,对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无果。
审理:
-
POCIB仲裁委员会在2019年1月13日 16点-2019年1月13日 17点审理案件。
裁决:
-
仲裁庭审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系统消息(仲裁裁决结果)。
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EUR60000(系统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2)本案仲裁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4)驳回被申请人其他仲裁反请求。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备注: |
仲裁常见问题
1.申请仲裁一定能获得赔偿吗?
在POCIB中当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成功提交仲裁申请,超出8小时调解时间后,系统会随机给出裁决。
裁决的结果有两种:
一、案件予以支持
二、案件不予支持(具体内容详见《申请仲裁规则》第五节裁决),裁决结果会由仲裁委员会以系统消息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笔合同只能被审理裁决一次,符合裁决结果一的合同,进出口商该笔合同自动进入历史业务。符合裁决结果二的合同,申请人不可再次提出仲裁请求,只可自行与被申请人协商解决争议,所以建议慎用仲裁。
2.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
具体情况请查看《申请仲裁规则》第一节申请条件。
3.申请仲裁的费用由谁承担?
在POCIB中案件的仲裁相关费用全部由仲裁申请人承担,撤销案件仲裁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4.调解期间,申请人撤案,仲裁申请费用是否退还?
不退还,仲裁相关费用在申请人成功提交仲裁申请的同时就予以扣除。
5.成功申请仲裁后为什么还有调解时间?
仲裁申请成功后,提供仲裁双方当事人调解的机会。调解为虚拟调解,进出口商需要自行协商解决争议。调解时间为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后的8小时,如果被申请人在这8小时内完成合同义务,则调解成功,案件不被审理。如果被申请人在这8小时内没有完成合同义务,则调解失败,案件被审理裁决。
6.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成功提交仲裁申请,超过8小时的调解时间,系统开始审理1小时后裁决。
7.申请仲裁需填写的信息去哪里查找?
申请仲裁时,申请人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见《申请仲裁规则》第二节仲裁申请),相关信息可以在MY BUSINESS (我的订单)该笔业务的“基本情况”与“业务合同”里查询。
8.申请人怎么才能收到赔偿的款项?
案件被审理后,裁决结果会以系统消息的形式告知进出口商,如若案件胜诉系统自动从被申请人账户扣除相应款项给申请人。
9.被申请人当前资金少于仲裁赔款怎么办?
被申请人当前资金少于仲裁赔款,被申请人的当前资金会扣至负数。
10.被申请人公司的当前资金在系统自动扣除仲裁赔款后显示为负数怎么办?
(1)卖掉库存中“国外进口”的货物。
(2)完成其他合同获得资金。
(3)可以向银行贷款。
(4)如果以上三种方法都无法实现,该公司破产。
11.什么是争议金额?
争议金额只包含 合同总额、合同定金、合同尾款三种,不包括运保费等其他费用。
12.可以申请仲裁的时间条件如何确定?
一般为支付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加上24-48小时的进出口商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时间,在POCIB中,支付条款中规定的时限一天代表现实中的一小时。 例: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则为进口商需见票后30小时付款,具体详见《申请仲裁规则》第一节申请条件。
13.申请仲裁所需费用如何计算?
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律师费、立案费、仲裁争议费,请点击如图所示的仲裁按钮打开POCIB仲裁网站查询具体费用。
14.申请仲裁加分吗?
出现贸易纠纷,进出口商应该尽量协商解决争议。协商无果再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不会加分,请慎重选择。